
发布日期:2026-02-04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1.建设单位名称:海口市美兰区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宿舍3栋2单元钟连健、黎小玲等业主
2.建设项目名称:海口市美兰区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宿舍3栋2单元加装电梯
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宿舍3栋2单元位于美兰区海秀路10号,现该宿舍钟连健、黎小玲等14户业主申请加装1部电梯。经审查:
(1)海口市美兰区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宿舍3栋2单元共9层,18户业主共有,合计房产专有部分总面积为1279.26m2,14户业主签名同意加装电梯,合计房产面积994.98m2。核实参与表决加装电梯的业主人数及专有部分面积均达到本单元2/3以上,且表决同意的业主人数及专有面积占参与表决人数及专有部分面积均达到3/4以上,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报要求;
(2)申请业主拟在该单元楼前侧加装一部电梯(无机房),拟加装电梯长2.5米,宽2.1米,二至九层业主客厅处外墙开洞口通过新增连廊与增设电梯连通;加装电梯增加总建筑面积为170.01㎡,占地面积5.37㎡;
(3)拟加装电梯为钢结构,外立面采用象牙白金属雕花板,造型以及位置与建筑主体相协调,设计单位已就结构安全出具相关说明;
(4)拟加装电梯不影响原有楼梯疏散通道,不影响该小区原来的车行道和消防通道。
现按照《海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和建议,按程序进行公示。(异议反馈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等材料)。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青年路36号海口市美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邮政编码:570203;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随信附带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