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6-02-04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1.建设单位名称:海口市美兰区商业集团龙舌坡宿舍小区一栋二单元蒙成庆、苏涛等业主
商业集团龙舌坡宿舍小区一栋二单元位于海口市美兰区龙舌坡15号,楼体为普通一字型。现该住宅楼蒙成庆、苏涛等11户业主申请加装1部电梯。经审查:
(1)商业集团龙舌坡宿舍小区一栋二单元共8层,14户业主(一梯两户)共有,合计房产专有部分总面积为1216.53㎡,11户业主签名同意加装电梯,合计房产面积956.78㎡。核实参与表决加装电梯的业主人数及专有部分面积均达到本单元2/3以上,且表决同意的业主人数及专有面积占参与表决人数及专有部分面积均达到3/4以上,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报要求;
(2)申请业主拟在该住宅楼楼梯口加装一部电梯(无机房),拟加装电梯长2.5米,宽2.2米,二至八层原有楼梯楼层平台外墙开洞口与增加电梯连通;加装电梯增加总建筑面积为97.80㎡,占地面积11.34㎡;
(3)拟加装电梯为钢结构,外立面采用灰色弹涂纹金属雕花板,造型以及位置与建筑主体相协调,设计单位已就结构安全出具相关说明;
(4)拟加装电梯不影响原有楼梯疏散通道,不影响该小区原来的车行道和消防通道。
现按照《海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和建议,按程序进行公示。(异议反馈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等材料)。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青年路36号海口市美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邮政编码:570203;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随信附带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